李蓘(1531年3月10日-1609年),字于田,号少庄,晚年自号黄谷山人,河南南阳府内乡县顺阳(今河南省淅川县李官桥镇)人,祖籍邓州长乐林(今邓州市孟楼镇长乐岭),明代官员、诗人。嘉靖三十二年(1553年)进士,选翰林院庶吉士,官至礼部仪制司郎中,后因厌恶时政辞官隐居内乡县“足园”,著有《黄谷文集》、《宋艺圃集》、《元艺圃集》等。李蓘少时聪慧勤学,嘉靖三十一年(1552年)中举。初授翰林检讨,因触怒严嵩被贬陕西阳城县丞,历任大名府推官、池州同知、南京刑部员外等职。四十一岁辞官返乡,屡拒朝廷复职征召,后起为贵州、山东提学副使,均以病辞任。晚年专注著述,博学多藏书,其诗安雅有法,编纂有《宋艺圃集》、《元艺圃集》等诗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