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纲(1083年—1166年),字彦正,号华阳老人,润州丹阳(今江苏金坛)人,宋代官员、词人。政和四年(1114年)御赐状元及第,历任太学正、国子监、太学博士、秘书省校书郎,官至参知政事。著有《华阳集》《六经确论》《告猷集》等。张纲早年以举首入太学,内舍、上舍考试均获第一。入仕后因论"君子小人混杂"与蔡京不合,出任主管玉局观。任两浙提刑时依法惩治悍将王进,建炎元年(1127年)任中书舍人期间奏请恢复大臣兼领史事制度。后进呈利民八十策触怒秦桧,罢官隐居茅山二十年。绍兴二十五年(1155年)复任吏部侍郎,主张选拔清廉官员任监司,同年升吏部尚书,次年任参知政事,后辞官。恪守"以直行己,以正立朝,以静退高"之训,被时人誉为清官典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