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冠(1487年—?年),字仲鹖,号邃谷,明代河南汝宁府信阳州(今河南省信阳市)人。正德二年(1507年)中举,三年(1508年)进士,官至山东提学副使。戴冠登第后授户部主事,因上疏直言“宠幸日众,廪禄多耗”“以赤子膏血养无用之蠹”等弊政,触怒明武宗,被贬为广东乌石驿丞。嘉靖初年起复,历任潜山县知县、户部员外郎、福建延平府知府、直隶苏州府知府,终官山东提学副使,以清介闻名。戴冠善诗文,与何景明为诗友,人称“仲鹖五言律诗胜于仲默”。著有《戴邃谷文集》(亦称《邃谷集》),有清光绪二十年刻本《戴邃谷先生集十二卷附录一卷》传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