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大辂(1488年-1560年),字以乘,号二山野人,晚年号麦斜山人,兴化府莆田县城内后塘巷(今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峰社区后塘巷)人,明朝政治人物。正德八年(1513年)中举,次年联捷甲戌科进士,授刑部主事,转工部,署员外郎。正德十四年(1519年)因劝阻武宗南巡遭廷杖,下诏狱五月后贬为夷陵州判官;其妻黄氏因日夜焚香祈佑亦被逮入狱,受刑不屈,人称“铁夫人”。嘉靖元年(1522年)复职后补夷陵州判官,后历江西按察司佥事、副使,河南按察使、右布政使,迁湖广左布政使。嘉靖十二年(1533年)升右副都御史、湖广巡抚,任内奏免赋役赈济灾民。次年因水灾自劾罢职,归乡闲居二十七年,以读书养亲、赋诗为娱。著有《愧瘖集》十六卷、《借声堂稿》四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