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弥大,字方叔,号朴夫,南宋明州鄞县(今宁波鄞州)人。史浩长子,史弥远兄。孝宗乾道五年(1169年)进士。淳熙元年(1174),为校书郎。三年,除秘书丞。四年,为浙西提举。九年,为宗正少卿兼太子侍讲。十二年,权礼部侍郎、太子左庶子兼太子侍读。浩在相位,弥大劝其引退,浩主和,弥大主战守,父子异议。卒谥献文。有《衍极朴语》。《全宋诗》录诗二首:《挽崔舍人》、《谒越公墓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