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端本(字子之,陈留(今属河南开封)人,江端友之弟)。以学行称,工诗,名列吕本中《江西诗社宗派图》所列二十五位诗人之一,诗风承袭黄庭坚,著有《陈留集》一卷。徽宗初年特补河南府助教,宣和二年(1120年)任温州通判。高宗绍兴元年(1131年)主管临安洞霄宫。曾与兄长江端友共同辑录长兄江端礼的遗稿成集,现存《全宋诗》录其《送人》《次韵子我兄和沈侍御史吴兴酬唱诗三首》等五篇诗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