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扶,唐朝诗人,太和九年进士及第,次年又中制科。《全唐诗》存其诗二首,分别为七律《送阆州妓人归老》与七绝《寄旧同年》。其于太和九年登进士第,开成元年再中制科。及第后曾作《寄旧同年》诗寄赠同年。其事迹见载于《唐摭言》与《唐诗纪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