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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事魔十诗 其六

署名存疑

同文资料存在不同署名:唐·李兼、清·李兼;各资料版本保留原署名,不据此断定唯一作者。

蚩蚩女妇太无知,吃菜何须自苦为。
料想阿童鞭背后,心中虽悔可能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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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要说明

这首诗主要针对无知的妇女参与“事魔”(可能是某种民间宗教活动)吃菜自苦的行为进行劝诫,以阿童被鞭打的情况作比,表达即便心中后悔也难以挽回的观点,体现了对这类妇女的一种警醒。

逐句注释

  • “蚩蚩女妇太无知”:
    • 字词:“蚩蚩”,形容人敦厚、无知的样子;“女妇”,指妇女。
    • 句意:那些无知的妇女实在是太愚昧了。
  • “吃菜何须自苦为”:
    • 字词:“吃菜”,可能指参与特定宗教活动时的饮食禁忌;“自苦”,自己折磨自己。
    • 句意:吃菜这种事何必自己如此折磨自己呢。
  • “料想阿童鞭背后”:
    • 字词:“阿童”,可能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;“鞭背”,指遭受鞭打。
    • 句意:料想阿童在被鞭打之后。
  • “心中虽悔可能追”:
    • 字词:“悔”,后悔;“追”,挽回。
    • 句意:心中即使后悔了还能挽回吗。

现代译文

那些无知的妇女真是太愚昧了,
吃菜这种事何必自己折磨自己。
料想阿童在被鞭打之后,
心中即使后悔恐怕也难以挽回了。

创作背景

关于这首诗具体的创作时间难以确切知晓。“事魔”在宋代是对一些民间宗教活动的蔑称,当时一些民间宗教被朝廷视为异端。李兼可能生活在宋代有这类现象的时期,他写这首诗或许是出于维护正统秩序、劝诫民众不要参与这些被认为是有害的民间宗教活动的目的,对那些受蛊惑的妇女表达惋惜和劝诫之意。

艺术赏析

  • 表现手法
    • 以事说理:通过“阿童鞭背”这一具体事例,来劝诫那些无知的妇女,让她们明白参与这类活动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,使说理更加形象生动。
  • 语言特色:语言通俗易懂,直白朴素,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劝诫之意,便于普通民众理解,体现了诗歌的劝诫功能。
  • 情感表达:诗中流露出对蚩蚩女妇的无奈和惋惜之情,诗人希望通过这样的劝诫能让妇女们认清现实,不要继续做自苦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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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《戒事魔十诗 其六》的作者和朝代是什么?

同文资料存在不同署名:唐·李兼、清·李兼;各资料版本保留原署名,不据此断定唯一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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