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知过(1113年-1184年),字与机,宋台州天台人。未冠领乡荐。高宗绍兴二十一年(1151年)中特科,终监南岳庙。与弟刘知变俱以文名,世号“二刘”,尤工诗。贺允中尝题其诗曰“江东天籁”。刘知过幼年聪明好学。十五岁时随父亲刘起超去北方宦游。十六岁时,父亲因被人牵连下狱,刘知过为父诉冤,父亲被判处充军广东南海县。后师从贾明贤。宣和三年(1121年)中举人。绍兴二十六年(1156年),赐监南岳庙。后因父亲遭空印罪诬告,于庆元二年(1196年)上书宋孝宗伸理,言辞激烈,忤旨没籍,全家遇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