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少监挽诗

· 魏了翁

端重嗤浮俗,深沈烛事几。
上天陪将相,宥地赞枢机。
辰告言犹在,朝回事已非。
空贻郎罢叹,不见子行归。

简要说明

这是一首悼念同僚刘少监的挽诗,先以赞誉之笔勾勒逝者端方深沉、洞察世事的才德与仕途成就,继而借“朝回事已非”抒发世事变迁的怅惘,最后以“空贻郎罢叹,不见子行归”直抒痛惜逝者不得归的悲悼之情,情感沉郁真挚。

逐句注释

  1. 端重嗤浮俗:端重,端庄稳重;嗤,鄙弃、不屑;浮俗,浮华浅薄的世俗风气。句意:逝者端庄稳重,鄙弃浮华浅薄的世俗习气。
  2. 深沈烛事几:深沈,同“深沉”,思虑深远;烛,明察、洞悉;事几,事物的细微征兆、先机。句意:思虑深远,能够洞察事物的细微征兆与发展先机。
  3. 上天陪将相:上天,此处代指朝廷高位;陪,位列、辅佐;将相,指朝廷将相之职。句意:逝者身居将相之位,辅佐朝廷政务。
  4. 宥地赞枢机:宥地,疑为“宥密”之省,指宫廷机要禁地;赞,参与辅佐;枢机,朝廷的军政机要事务。句意:在宫廷机要之地参与辅佐军国要务。
  5. 辰告言犹在:辰告,指平素的告诫之言或遗训;言犹在,话语仍在耳畔回响。句意:昔日的告诫之言犹在耳边,却已物是人非。
  6. 朝回事已非:朝回,指朝会结束;事已非,世事已与往昔不同,暗指政局发生变故。句意:朝会刚过,朝廷局势与世事已然全然改变。
  7. 空贻郎罢叹:郎罢,闽方言中对父亲的称呼,此处代指逝者的亲友或亲人;空贻,徒然留下。句意:只徒然留下亲友的悲叹。
  8. 不见子行归:子行归,疑指逝者未能如愿归乡(或指亲友未能等到逝者归来);不见,未能见到。句意:再也没能见到逝者(或其子)归来。

现代译文

君性端庄持重,鄙薄浮华俗态;
思虑深沉内敛,洞彻世事先机。
身登将相之位,辅弼朝廷枢要;
身处禁密之地,参赞军国机宜。
昔时言语犹在耳畔,一朝朝会之后,
世事已然全非,令人怅惘难言。
空留亲友喟叹,终究未能见你归来,
只剩无尽的悲悼与追思。

创作背景

魏了翁为南宋中期理学家、文学家,官至端明殿学士同佥书枢密院事,经历过庆元党禁等政治风波。这首挽诗的悼念对象刘少监,应为其同僚或友人,官至少监(宋代官名,多为清要之职)。学界普遍认为,此诗当作于南宋中后期,刘少监猝然离世或因政局变动去世,魏了翁以挽诗追念逝者的才德与仕途,同时借“朝回事已非”抒发对时局变迁的感慨,整体饱含对逝者的追思与对世事的怅惘。一说此诗或为悼念刘珙,但刘珙活动年代早于魏了翁,故主流观点仍以悼念同时期同僚为准。

艺术赏析

  1. 结构章法严谨:全诗以“赞德-叙仕-抒悲”为脉络,首联先立逝者人格底色,颔联铺陈其仕途成就,颈联转写世事变迁,尾联收束于悲悼之情,层层递进,情感由扬转抑,沉郁真挚。
  2. 对仗精工合规:此诗为五言律诗,首联、颔联均严格对仗:“端重”对“深沈”,“嗤浮俗”对“烛事几”;“上天”对“宥地”,“陪将相”对“赞枢机”,词性相对,意境相合,符合近体诗格律要求。颈联采用流水对,上下句承接自然,将“言犹在”与“事已非”的反差感自然带出。
  3. 用典与方言结合:“辰告”语出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,借经典语汇增添诗句庄重感;“郎罢”使用闽方言,既贴合地域语境,又以口语化表达强化了悲叹的真实感,避免了挽诗常见的空泛堆砌。
  4. 情感基调沉郁:全诗先扬后抑,从赞誉逝者的才德,到转写世事突变的怅惘,最后以“空贻”“不见”收束,将对逝者的追思与对时局的感慨融为一体,语言质朴厚重,无刻意雕琢之痕,尽显挽诗的沉郁悲怆之美。

常见问题

《刘少监挽诗》的作者和朝代是什么?

《刘少监挽诗》的作者是魏了翁,页面按宋作品展示。

《刘少监挽诗》主要写了什么?

这是一首悼念同僚刘少监的挽诗,先以赞誉之笔勾勒逝者端方深沉、洞察世事的才德与仕途成就,继而借“朝回事已非”抒发世事变迁的怅惘,最后以“空贻郎罢叹,不见子行归”直抒痛惜逝者不得归的悲悼之情,情感沉郁真挚。

《刘少监挽诗》的创作背景是什么?

魏了翁为南宋中期理学家、文学家,官至端明殿学士同佥书枢密院事,经历过庆元党禁等政治风波。这首挽诗的悼念对象刘少监,应为其同僚或友人,官至少监(宋代官名,多为清要之职)。学界普遍认为,此诗当作于南宋中后期,刘少监猝然离世或因政局变动去世,魏了翁以挽诗追念逝者的才德与仕途,同时借“朝回事已非”抒发对时局变迁的感慨,整体饱含对逝者的追思与对世事的怅惘。一说此诗或为...

《刘少监挽诗》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艺术特点?

1. 结构章法严谨 :全诗以“赞德 叙仕 抒悲”为脉络,首联先立逝者人格底色,颔联铺陈其仕途成就,颈联转写世事变迁,尾联收束于悲悼之情,层层递进,情感由扬转抑,沉郁真挚。 2. 对仗精工合规 :此诗为五言律诗,首联、颔联均严格对仗:“端重”对“深沈”,“嗤浮俗”对“烛事几”;“上天”对“宥地”,“陪将相”对“赞枢机”,词性相对,意境相合,符合近体诗格律要求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