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作十绝寄胡伯负兵侍仲方尚书 其七

· 李元实

绍兴秦桧秉洪钧,澹老昌言斩桧秦。
犹恨日来三四子,抗章不说斩奸臣。

简要说明

这首诗主要围绕秦桧专权之事展开,高度赞扬了澹老敢于直言斩杀秦桧的勇气,同时对当时一些人未能在奏章中明确提出斩杀奸臣秦桧表示遗憾,表达了诗人对奸臣的痛恨以及对正义之士的期许。

逐句注释

  • “绍兴秦桧秉洪钧”:
    • 字词:“绍兴”,南宋高宗赵构的年号;“秉”,执掌;“洪钧”,指国家的大权。
    • 句意:绍兴年间秦桧执掌国家大权。
  • “澹老昌言斩桧秦”:
    • 字词:“澹老”,具体所指何人需结合更多背景信息,但应是一位敢于直言之人;“昌言”,直言、大胆地说。
    • 句意:澹老大胆地提出要斩杀秦桧。
  • “犹恨日来三四子”:
    • 字词:“犹恨”,仍然遗憾;“三四子”,指一些人。
    • 句意:仍然遗憾近来的这几个人。
  • “抗章不说斩奸臣”:
    • 字词:“抗章”,向皇帝上奏章;“奸臣”,指秦桧。
    • 句意:他们上奏章却不提出斩杀奸臣(秦桧)。

现代译文

绍兴年间秦桧把持着国家大权,
澹老大胆地说出要斩杀秦桧。
仍然遗憾近来的那几个人啊,
上奏章却不提及斩杀这奸臣。

创作背景

绍兴是南宋高宗赵构的年号,秦桧在这一时期长期把持朝政,结党营私、陷害忠良,是历史上著名的奸臣。诗人李元实生活在这一时期,目睹了秦桧专权给国家和百姓带来的危害。诗中提到的“澹老”敢于直言斩杀秦桧,而同时期还有一些人在向皇帝上奏章时却未明确提出这一主张,诗人对此深感遗憾,从而创作此诗来表达自己的态度。

艺术赏析

  • 表现手法
    • 对比:诗中通过将“澹老”的大胆直言与“三四子”的畏缩不前进行对比,突出了“澹老”的勇气和正义,同时批判了“三四子”的不作为。
    • 直抒胸臆:诗人直接表达了对秦桧的痛恨以及对“三四子”的遗憾,情感真挚强烈,使读者能深刻感受到诗人内心的愤慨。
  • 语言特色:语言直白朴素,没有过多的修饰,但却准确有力地传达了诗人的情感和观点,以简洁的文字表达了深刻的思想。
  • 意境营造:整首诗营造出一种悲愤、遗憾的氛围,让读者感受到当时奸臣当道、正义难伸的社会状况,以及诗人对正义的强烈渴望和对国家命运的担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