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有壬(1286年-1364年),字可用,彰德汤阴(今河南汤阴)人,元代文学家、政治家。延祐二年(1315年)进士,累官至集贤殿大学士、枢密副使,拜中书左丞,历事七朝近五十年。早年随父许熙载读书,大德末年游学京师,至大二年(1309年)任山北廉访司书吏。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时罢免贪腐官员哈只、蔡衍,后升任中央监察御史。泰定元年(1324年)任中书左司员外郎,力主赈济京都饥荒,发粮四十万斛。期间上疏《正始十事》整顿朝政,建言严惩奸党余孽并为忠臣雪冤。任枢密副使时,针对河南农民军起义提出备御十五策,主张采取招降策略。至元初年(1335年)反对彻里贴木儿废除科举,至正二年(1342年)谏阻金口河工程未果。晚年归隐彰德,著有《至正集》《圭塘小稿》等,欧阳玄评其文“雄浑闳隽,涌如层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