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鹏翼,唐代诗人,生卒年与籍贯不详,主要活动于唐懿宗咸通年间之前。其生平事迹载于《云溪友议》卷下,曾至盱眙地区。《全唐诗》卷八百七十收录其诗作《戏题盱眙邵明府壁》一首,该诗亦见于《云溪友议》,全文为:“岂肯闲寻竹径行,却嫌丝管好蛙声。自从煮鹤烧琴后,背却青山卧月明。”诗中“煮鹤烧琴”成为唐代文学中“杀风景”文化现象的典型意象。韦鹏翼现存作品仅此一首,记载于《云溪友议》《全唐诗》等文献,其创作背景与盱眙地方官吏相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