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荣嗣(1570—1638),字敬仲,号简斋,别号半舫,曲周县西四夫人寨村人。明代大臣、水利专家、著名诗人、书画家,官至工部尚书。万历四十四年(1616年)进士及第,授户部主事,管理银库。曾“矫诏发金花银济山海军饷”,面对明神宗诘问表示“已发矣,期共济国事,不暇计福祸也”。后历任吏部验封司主事、考功司、文选司、稽勋司郎中等职。在山东参政任上,拒绝为魏忠贤建生祠,并镇压白莲教。崇祯年间,加授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,总理河道,提督军务。治理黄河时,勘察河道,建立泄洪河口,亲临监督修筑堤防。崇祯七年(1634年)秋黄河长山一带决口,预估工费需银五十三万两,仅用二十八万八千多两完成工程,得到皇帝褒奖。崇祯八年(1635年),因治河工程被劾下狱,崇祯十一年(1638年)保释出狱,同年病故。著有《简斋集》(又称《半舫集》),其诗歌有学杜倾向,对清初河朔诗派有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