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景春,南宋青阳(今属安徽)人,理宗景定三年(1262年)进士,历任旌德尉、朝阳佥判、饶州知府。其事迹载于清乾隆《青阳县志》卷三,古诗文网收录其诗文1篇,包括《费拾遗书堂》。江景春画像现存于清代编修的《济阳天宝江氏宗谱》中。